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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《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》的决定(关于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《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》的决定的简介)

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《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》的决定(关于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《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》的决定的简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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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2002年10月11日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2年12月20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批准 根据2009年8月26日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的《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》修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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